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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七章 初到郡治(1/2)

作者:古代机械
[第6章 第四卷 披荆斩棘]

第143节

丹枫回去郡治穗城后,马上着手大力促成建“合作社”的事。

丹枫亲自出马,用了几天的时间,把穗城的城里城郊都走了个遍,选了几块符合雷晓飞要求的地,然后让丹霞叫雷晓飞自己过来筛选。

丹霞接到丹枫的通知后,就让高峰快马到番山墟去请雷晓飞。

高峰二话没说,套了两匹快马,就直奔“合作社”。

高峰找到雷晓飞时,已是中午时分,雷晓飞听高峰说明来意后,就留他吃过午饭,再一齐上路。

两人草草吃了午饭,雷晓飞去收拾了几套换洗衣物,走出客栈大厅时,高峰已牵着一匹赤红、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在等候。高峰见雷晓飞出来后,就自己跨上了红马,把白马的僵绳交给雷晓飞。

雷晓飞以前也骑过马,不过是在游乐园里骑那些被驯服的马,而且还是有饲养员跟在一边的。今天看这高峻的白马,脚不停地打着镢子,嘴不断的喘着热气,一看就知道不是好对付的主儿,雷晓飞哪敢接过这僵绳。

高峰知道雷晓飞不会骑马后,就边示范边教道:“雷小哥,骑马其实非常简单,你上马之后,双腿这样夹紧马背,这样执著僵绳打稳方向,就可以了。”

雷晓飞心中暗道:你高二哥可是在马背上过日子的,当然说是容易了。不过,现在看来是势在必行了,又没有马车,如果不骑马,难道要跑步上穗城吗?雷晓飞只好硬着头皮忐忑不安地跨了上马。

白马配上雷晓飞的文质彬彬,倒还真有些人马一体玉树临风的感觉。可惜的是雷晓飞第一次骑马的僵硬动作,影响了他的潇洒形象。

高峰带来的马是经常一对厮守的,所以两马也有默契。高峰先*纵着自己骑的马缓步溜达起来,雷晓飞骑的白马也跟着溜达。

雷晓飞来到异世后,感觉自己的身手和力气都比前世的全盛时期强时多了。特别是近期每天的锻炼,更让他感觉自己的力气好像到了自己的颠峰期,身手也随之矫健、灵活。所以虽是第一次独自*作马匹,却也很快上手。熟悉了几下,他胆子便大了许多,竟遛马小跑了几步。高峰在旁赞道:“雷小哥真不简单,比我们这些学武的人还厉害,才上马不一会,就学会了骑马。”

雷晓飞那还有空理会高峰,他全神贯注地体会和寻找着骑马的窍门。

在走向墟里的路途中,前半段路雷晓飞还骑得很别扭,有几次差点摔了下来,他凭着自己灵活的身手,每次都化险为夷,一旁的高峰看了不住点头称赞。

此刻正值中午,不是赶集和散墟的时间,所以路上的行人稀少,给雷晓飞腾出了最佳的练习场地。

溜达了一会后,雷晓飞的技术便越发地纯熟了起来,他便一扯马僵绳,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赶那白马滴嗒滴嗒地小跑着向前,边跑边对高峰说:“我先逛一逛。”

去墟里的下半程路,雷晓飞都是这样一路纵马小跑,没出什么意外。他的骑技也越来越熟练了。高峰由衷地对雷晓飞竖起大拇指,赞道:“雷小哥你就是天才,才这么一下子就学会了骑马,你是我见过最快上手的人,让我们练武的人都汗颜呀。”

雷晓飞也心中暗乐:从今日开始,自己也算是又掌程了一门技巧。这个时代,交通工具奇缺,学会骑马十分的必要,没准以后还会派上大用场呢。

到了墟里,雷晓飞向林采微作别,并还让林采微转告她父亲和胡医师,自己这次去穗城,可能要几天后才能回来。林采微依依不舍地别过雷晓飞,站在小吃店的门口,直望到雷晓飞的身影不见,才失落地走回小吃店去。

从墟里到穗城的路上,雷晓飞基本已是纵马自如,虽然还比不上高峰这样的老手,但他估计自己的时速也达到了五六十里,到穗城那一百多里的路程,不用两个小时就到达。

到达穗城后,雷晓飞叫上丹霞,马不停蹄地考察起丹枫挑选的地来,走完了这几处地方,几乎等于绕郡治穗城一周,雷晓飞对郡治穗城也有了初步的了解。

穗城的地理位置和雷晓飞印象中的前世的广州差不多,也是倚江而建,那条在雷晓飞前世叫珠江的江,那时叫清江。当雷晓飞从丹霞的口中知道这条江的名字后,脑中不由呈现出了辛弃疾的名句:“望江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想到辛弃疾的名句,一时让雷晓飞感慨万千。是啊,历史永远都在前进,只有顺应历史进步的潮流,奋力拼搏,才能站着时代的潮头。自己既然得了老天爷的垂青,让自己重生并返回青春岁月,自己就要不辜负这次机会,让自己的重生更加精彩,也让自己的前世学识和先进经历更有用武之地,在丰富自己的同时,也服务和自己一样黄皮肤黑眼睛的古代大众。

穗城比前世的广州小多了,充实量也不过是像雷晓飞前世的一个县城那么大,估计整个穗城大约有八九平方公里左右,这八九平方公里中,住户稠密的地方只有一半,其它的都是荒地。丹枫选中的几块地都在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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