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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四章 小人物小故事【三十八】(1/2)

作者:阁楼里的念经猫
如果没有李松石,就是林贵生本事再大,那李汝南就翻不了案子了。

就好像再拿前面提到的叔侄杀人案,为什么当时专案组认定就是他们两个?而且直到已经翻案了,采访当时专案组主要负责人,依然坚持自己没错,是他们认罪了。

注意哦其中一个细节,就是在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真凶还是被抓住的前提下【因为其它案子,但是是否被枪决?就不知道了。报道里没说。而侧重说冤案的事情】。

单纯从推理的角度,我告诉你们几点最可能和最不可能的事情在里面。

第一点,报道里其实并没有提到,注意哦,我说的不是受害人被时,犯罪人留在的痕迹,而是一个非常关键的东西,指纹。为什么要说指纹呢?这个指纹看似最正常,恰恰是我要说的最最关键的点。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两点。一点是罪犯留在受害人身上有指纹,但是被专案组直接忽略掉,而更关注的是就是抓住的叔侄俩,可能两个人都在受害人身上留下了指纹。知道叔侄俩为什么会在受害人身上留下指纹吗?这就是第二点,专案组主审人是办公族,长期脱离社会,和社会脱节。知道脱离在哪里吗?那就是案件当中的所谓的作案工具,运输工具,长途车。注意,这里我特意说这个事情。现在的人因为电视,网络,电台,报纸等等等等,能接触到的知识面多了。而如果是常常在外面跑的人,就比较了解。案件当中的长途车,即使没有曝光照片,那么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不可能是1吨2吨的那种小箱式,栏板运输车,而绝对是五吨以上,甚至十吨,十几吨,或者吨位更重的半挂,集装箱,大拖车之类的。重点不在吨位,而在于驾驶室的高度,基本要在四米左右,或者超过五米的那种。知道为什么我要特意说这个吗?就是因为这样,那么受害人,具体没说,或者我忘记了,但是绝对不是一米七以上的大个子女性,而是一米五,一米六左右,相对矮小的女性。那么高的驾驶室,她上不去。那么叔叔或者侄子,就可能伸手拉他一把。甚至可能一个人还要下来抱着她,或者举起她之类,她才能上车。知道为什么我特意要说这个吗?这个可能就是叔叔侄子说的那样。但是目击证人【或者举报人】说的就好像是劫持了该女性强行抱上了车,然后开走了。或者还有可能在路上行驶的时候,过往司机看到受害人神紧张,很害怕【是不是被人绑架了?劫持了?】对吧?这些都没有曝光。也就是这点被严重忽视了。

第二点,也就是我要说的最可能和最不可能,其实在这个案子里可以说体现得淋漓尽致的。知道为什么吗?备注:这个案子有些年头了。也就是不像现在车载,卫星定位,天网,交通摄像头可以说主干道等等到处都是。当时那个年代,还没有,或者不够完善。什么是最可能呢?就是专案组,当然了,迫于破案期限压力,所以就近原则。受害人上过车,车上有受害人的一些遗留物,毛发,指纹,还有可能【是否发生过什么?报道里没有说,也不想做推测】。主要就是第一点,嫌疑人留在受害人身上的指纹。不是强迫?不是劫持?不是又是什么?要不然怎么会有指纹,对吧?这是习惯性逻辑。我猜想,主审,主抓人员,根本就没有去看过所谓涉事车辆。完全是技侦,法医提供的证据。而且当时的年代,技术没有普及,但是有一点,哪怕是那个时候,也就是嫌疑人,或者罪犯留在受害人身上的毛发,体液等等吧,就能推断出嫌疑人,罪犯的血型,尤其是留在受害人身上的体液。而恰好,巧合因素,血型,三个人,恰恰一致。这也是指纹+血型一致,锁定了叔侄就是罪犯,还有旁证说受害人被劫持,那么其它的因素都被忽略了。

但是,这又是可以说,最致命的错误。什么错误?那就是犯罪推断假定论。

我要说三点。

第一点,这个案子被认定为杀人案件有错吗?当然完全符合杀人案所有特征,对吧?不过,是不是一个方向性大错误。这是不是得找有,前科,或者还要加上无业游民,或者还有好赌博,人员这一类型?而同样没有曝光的事情是,叔叔侄子似乎并没有犯罪前科,也没有这方面的记录。那么临时起意,杀人?如果是临时的,是不是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点,就是发生在哪里?是在那辆长途车上吗?如果是,那么再怎么擦拭,总有可能留下点痕迹,对吧?而更为关键的是,如果是在车上,那么是不是要停车,找一个偏僻的地点?这一停车,要实施犯罪,受害人是不是得呼救?附近就没有过路司机听到?或者村民听到?.ξgyuxt.e

第二点,曝光的杀人第一案发地点在哪里?注意哦,报道里说是叔侄俩把受害人放在下车的地点,就是最后被杀害的地点附近。那是不是违反常识?别忘了,,杀人,又有长途车,怎么得开上个几百公里,至少一百公里再抛尸,埋尸比较合理吧?所以,这是不是也是致命性判断错误?

第三点,也是最关键的点。都发生了杀人案件了,叔侄两个人不是逃跑,逃到几百公里,甚至上千公里以外去,而是继续在家乡附近接单跑车?没有任何异常?没有任何恐慌?你觉得正常吗?就是一个惯犯都不可能,对吧?何况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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