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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六章 弥天大谎(2/2)

作者:一掌擎天
修好,不得再犯;只册封而不得求贡。

然而,事实却是,丰臣秀吉提出的议和条件:迎娶大明公主为日本天皇后;发展勘合贸易;明、日两国武将永誓盟好;京城及四道归还朝鲜,另外四道割让给日本;朝鲜送一王子到日本,作为人质;交还所有的俘虏,包括朝鲜的二王子以及诸多官吏;朝鲜大臣,永誓不得背叛日本。

毫无疑问,先不说其他条件,暂且不论沈惟敬的弥天大谎,单单是第一条和第四条,就是在严重的挑衅大明的尊严和底限,绝不允许,也绝不会答应的事情。

皇明祖训有云: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

关于第一个条件,迎娶大明公主,作为日本的天皇后,自不必多言,虽是迎娶,但与和亲无异?至于第四条,朝鲜虽是一个国家,但却是大明的藩属国,若是答应的话,与割地求和有什么区别?

何况,丰臣秀吉提出议和条件,这本身就是在挑衅大明的尊严和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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