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九章
目前各项任务的指示精神
十月,**壶关县委根据支部建设的基本路线与要求,制定了目前各项任务的指示精神。并召开会议传达实施。
党建工作的方针是:
调整干部成份,改造干部的思想与作风,树起真正的领导核心,审查党员,培养党员的活动能力使其处处成为积极分子,扩大党内民主,提高支部的战斗力,使之成为群众信赖的保垒。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领导战争。参加并指挥村民战斗班,精心地安排与做好情报、除奸、空室清野等工作。
、领导生产,特别要组织领导好劳动互助以及群众的合作生产事业,帮助群众制定安家计划,解决生产中的困难。
执行政策。包括党的各项政策和政府的各项法令的贯彻执行。
改造旧政权,实行“三三制”,加强民主设施。
处处团结群众,事事依靠群众。
始终作好教育党员工作。
规定党员的四条起码标准是:
经常到会,缴纳党费。
人品端正,公道说理。
遵守法令,爱护军队。
公私兼顾,劳动互助。
壶关抗日县政府
对保卫秋收及负担政策执行发出的指示精神
一、武装保卫秋收与粮食
目前,敌顽合流斗争正在剧烈之际,我们应该深入基层,教育干部和群众提高认识,打通思想,做好武装保卫秋收和粮食,本月上旬的动作不紧张不及时。我们应一面动员,一面组织各种力量深入在敌游击区,发动群众打破敌人的抢粮计划并分派一批干部深入到边沿区与临大路各村动员群众,并检查秋收与空室清野工作。
二、目前连阴雨不断,敌人抢粮不止,灾荒会更加严重。要动员群众行动起来,战胜阴雨,打击敌人的抢粮活动。同时,要把敌人抢粮造成的真实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统计,并及时报县府。
三、负担政策的执行
①壶北的统累税工作大部分完成了,除突击薄弱环节外,主要应放在负担政策的执行与检查上。
②壶南征粮只用简易办法,不应用统累税办法也不应用此办法去修改。
民国三十二年十月十日
壶关抗日县政府
关于分配各区没收顽固汉奸财产的紧通令
区长:
倾接分区专暑之指示内容:“壶关处理没收顽固汉奸之财产,不但不够妥当,并因此引起各机关团体之不团结与干部思想上的严重变化,故此,应依实际情况,重新处理。”今特依此精神,将处理办法通令各区。
此次由县分配给各区的冬衣,除布外,原则上一律交县府,今冬棉衣,再由府解决,。
②、凡没收奸顽物品尚未交县者,一律收集备表送来,不得再有打埋伏等事情发生。
③在没收奸顽物品中,如各区搞有东西而自行分配或存起,以及个别干部自私埋藏物品亦应全部交来。
④以后如再有没收,有物品一律交县,做到点滴归公。
令到之后,希各区长领导组织讨论,开展思想斗争,并保证本月八日,一律将物品表册等详细具文送来为要。
此令
县长侯国英
民国32年10月15日
十一月,各级党组织带领全县人民,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发出的“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的指示。100余名县、区干部深入农村、农家发动群众与群众一起将秋后所挖野菜晒干囤积起来,将糖皮等可食用的物品收藏好,也为牲畜备足了饲料,为防春荒做好了一切准备。同时动员起16000多名辅助劳力和妇女加入冬季各项生产运动。村村订出了“依靠双手勤劳、渡过连荒”的计划与办法。
十一月九日,**壶关县委、壶关县抗日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各村仓库组织领导”的指示,要求各区、村迅速健全机构,加强粮食管理。
壶关抗日县政府
关于加强各村仓库的组织领导
粮食是军政民之生命,是坚持抗战的物质基础,特别是保证军需更为重要。粮食征收工作重要,而粮食的保管同样重要。为了加强粮食的保管工作,必须建全各村仓库的组织领导及有关规定。
一、县府指定之村庄无论粮食存放于主村成副村,一律以主村为单位成立村仓保管委员会,委员会设若干保管小组。
二、村仓委员会依任务大小,由三至五人组成,村长为主任,财粮主任为副主任、村仓会计,其他委员协助正副主任办理一切仓库保管事宜。
三、保管小组由藏粮户组成,公推一人为小组长,但小组户数不等,一个小组藏粮只能放在一个洞内,一个洞存放量最多不得超过二十石,粮食虽系集体保存,而责任是户,如有损失毁坏由各存放户赔其损失。
四、村库由县直接领导,但各区财粮助理员有代理县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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